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查阅由委托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等),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交接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意向受让方递交申请则视同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自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并在《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签署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因自身原因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在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于广州市黄浦区果园一路东摩登大厦鼎盛文化艺术中心,提取成交标的,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超过交割期限仍未领取标的的,委托方及山东产权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受让方应承担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在标的交易、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受让方同意按成交金额的2%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